广交会各类证件官方办理所需资料及提交时间
(一)广交会参展商证
参展商证资料一律通过广交会易捷通系统提交。按照大会规定,每个标准展位配有3个参展商证名额(化工展区每个标准展位配有2个参展商证名额)。企业可在广交会易捷通系统查阅参展商证名额。
网上提交操作流程:
1.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输入企业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进入。
2.下载并安装图片剪裁处理程序并对需要上传的图片进行剪裁处理。进入易捷通系统后,点击“参展证件”。在网页右上方点击“下载图片剪裁处理软件”按钮,解压安装。在解压后的文件夹内有“扫描操作手册”,具体裁剪操作流程可参考该手册。
3.提交参展人员资料。如果参展人员未办理过广交会参展商ic证,在“参展证件”栏目中,点击“申报人员资料”按钮,上传剪裁好的照片和身份证扫描件,并填妥参展人员的有关资料,点击“确定”完成参展商证件的网上提交。资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能变动。如果参展人员已办理广交会参展商ic证,可在“参展证件”人员列表内选择参展人员名单,并在页面最下方选择“期数”和“证件类型”,点击“提交证件申请”按钮即可。
4.请填妥“第120届广交会参展商证人员情况表”,并加盖公章。此表需用电脑打印,用于我市分团确认参展人员名单。
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第120届广交会参展商证人员情况表” 于9月23日前交属地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企业于9月23日前直接报市商务局贸易发展科。网上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3日,请各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提交参展商证资料。
(二)广交会参展代表证
参展代表证资料一律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按照大会规定,名额是0.67天/展位。请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广交会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具体申请方法可参考参展商证的网上操作流程。请填妥“第120届广交会参展代表证人员情况表”,并加盖公章。此表需用电脑打印,用于确认参展代表名单。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第120届广交会参展代表证人员情况表”于9月23日前交属地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企业于9月23日前直接报市商务局贸易发展科。网上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3日,请各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提交参展代表证资料。
(参展商证及参展代表证暂时不需要提交身份证原件,若大会临时需要提交时再另行通知)
(三)广交会筹展人员证
按照大会规定,每个标准展位配有2个筹展证名额。
办证所需资料:《第120届广交会筹展证人员情况表》、彩色证件照片一张(为蓝底大一寸,40x50毫米)、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注:身份证复印件请裁剪成与身份证尺寸一样大小。
统一办理时间:第一期10月13日至14日、第二期10月21日至22日、第三期10月29日至30日的筹展人员证。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各市、区企业于9月23日前交属地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企业于9月23日前直接报市商务局贸易发展科。办理第一期筹展证的身份证原件于10月7日早上前,第二期于10月10前,第三期于10月19日前交至市商务局贸易发展科。
(四)广交会撤展人员证
按照大会规定,撤展人员的名额为参展商证的10%,即每10个参展商证配有1个撤展证名额。由于名额十分有限,因此实行撤展证名额预报的方法。我市分团在收到预报汇总后进行统筹安排,将优先安排展品较大、较重的参展企业,如机械展区企业等。
请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贸易通网站上填妥“撤展证(预报)”相关资料。统筹分配名额的结果将会在贸易通系统“广交会”项下的“撤展证”栏目中公布,企业按照实际分配名额提交办证资料。
操作流程:在贸易通系统“广交会”项下的“撤展证(预报)”栏目,选择相应的“届别期数”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妥“撤展证(预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办证所需资料:彩色照片一张(为蓝底大一寸,40x50毫米)、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请剪成与身份证一样大小。办证资料会由我市分团工作人员在广交会期间现场收取,第一期资料收集日期为10月16日前,第二期资料收集日期为4月24日前,第三期资料收集日期为11月1日前。
分配有撤展证名额的企业请务必携带办证所需资料到广交会现场交予现场工作人员。
(五)广交会筹展车证
办证所需资料:将行驶证正副证、驾驶证正副证等4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一份),加盖参展企业公章,并注明以下内容:1. 公司名称;2. 参展期数;3. 车牌号码;4. 展位号;5. 司机联络手机号码。
注意事项:行驶证必须复印有年审有效期记录的那一页。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各市、区企业于9月23日前交属地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企业于9月23日前直接报市商务局贸易发展科。
(六)广交会撤展车证
办证所需资料:将行驶证正副证、驾驶证正副证等4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一份),加盖参展企业公章,并注明以下内容:1.公司名称;2.参展期数;3.车牌号码;4.展位号;5.司机联络手机号码。
注意事项:行驶证必须复印有年审有效期记录的那一页。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各市、区企业于9月23日前交属地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企业于9月23日前直接报市商务局贸易发展科。
备注:办理筹展车证与撤展车证的办证资料须分开信封装好并在信封上注明是办理筹展车证还是撤展车证后再进行提交。
注:请企业做好人员安排,一旦提交办证资料,恕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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